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本站   2021-12-15 10:50:13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从12月15日开始将开展下学期课表的编排工作。为了规范排课工作,确保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分工

教务处和各学院(部)根据开课计划编排课表。教务处负责统筹公共基础课的安排及教师、教室排课协调、录入信息的核查工作,开课编排原则上由学生所在学院完成。

二、时间安排

1.12月15日前:各学院(部)下达教师教学任务书

2.12月15—20日:各学院(部)教务干事录入排课信息

3.12月21—24日:教务处审核开课通知单

4.12月25—27日:完成初排课

5.12月28—30日:课表微调、定稿

三、排课原则

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计划排课(课程名称、课程性质、总学时、开课周数等,以开课计划核准的为准)。

四、排课要求

1.教学周数要求: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周数原则上为第1-18周(含集中实践教学),若分周段排课,应在排课信息中详细注明。

2.课时要求:每位教师每日授课量以4学时为宜,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6学时。

3.节次安排要求:一个班级原则上一天排课不超过8节,在教学资源允许的前提下,理论教学尽量安排在上午,实验、实习及体育活动等课程的教学可安排在下午。同一门课程一般不安排一天授课两次或两次以上,确需在一天中连续安排授课的实践性较强的课程,需由学院提交申请报告,经教务处审查同意后方可排课。

4.时间安排要求:周一至周五上午为正常授课时间,周六、周日和晚上原则上不安排教学活动(公共选修课程以及因教学资源紧张所致除外),每周星期四下午为教学研讨活动时间,原则上不排课(教师因其他原因申请在周四下午、周六和周日排课的,须提交申请报告,经教务处审核并批准后方可排课)。

5.合班教学要求:学分相同、学习要求相同以及考试要求相同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及部分专业课可以安排合班教学,层次不同的班级不能合班教学。

6.排课顺序要求:合班公共课优先于小班课,必修课优先于选修课,需用设备课程先优于不用设备课程,多学时课优先于少学时课,1-2节不排体育课。

7.排课时,请按照上述原则及附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凡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请先办理审批手续。原则上本部门优先安排使用归本部门管理的教室,如需要使用其他部门管理的教室资源的,报教务处协调处理。

8.排课审核:请各学院(部)排课人员严格按照已上交审核的开课计划进行信息录入,排课信息录入完成,需经教务处审核开课通知单后,方可进行排课工作。排课结束后,经教务处审核后的各院系课程表由各学院(部)负责公布,不按上述要求排课者将被退回重新排课,排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沟通。

五、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课时核算要求,理论教学课程的课表均需进教务系统,凡未进入系统的课程,不能核算课时。

2.排课结束后,不允许随意调整或更改课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由任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调课,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排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教学运行与学籍管理科(电话:0736-738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