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课程认定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本站   2022-03-17 09:45:50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深入推动新形势下的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课程建设、评价与管理暂行办法》(湖应院发〔2021〕16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首次全校课程认定与评审工作。



一、课程认定与评审目的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以优质课程建设为抓手,按照“认定一批、建设一批、带动一批”的建设思路,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质量为着眼点,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孵化教育教学成果,积极培育、造就一批高水平教师和教学团队,实现人才培养的“提质增效”。

二、认定与评审范围

面向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批拟认定优质课程50门左右。

三、认定与评审依据

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课程建设、评价与管理暂行办法》(湖应院发〔2021〕162号)文件附表《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课程建设与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认定。

四、工作程序



1.本次课程认定由校院两级进行,各二级学院根据“标准”对本学期所开设课程进行初步认定,确定合格课程,并在合格课程基础上按15%的比例遴选优质课程到学校进行优质课程建设项目评审;

2.学校对院级认定的合格课程进行抽查,确定合格课程的认定结果;

3.学校对各学院遴选推荐的课程,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立项一批优质课程建设项目;优质课程的培育期为3年,验收合格后可参加校级精品课程申报;

4.省级一流课程,可直接认定为校级精品课程,校级一流课程,可直接认定为校级优质课程;

5.5月31日前完成院级课程认定,校级认定与评审本学期完成,完成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和要求,制定本学院(部)课程建设的具体方案,组织开展课程建设的具体工作,以及对本院(部)课程进行评估与管理。对于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课程,学院须列为院年度重点整改项目,整改后由学院组织验收。对整改后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课程,要采取包括更换任课教师等处置措施,保证所有课程均达到合格课程标准。

2.教务处代表学校检查课程建设的实施情况,在校级优质课程与精品课程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 

联系人:符赛芬 马宁  电话:0736-738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