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本科生考研工作的若干意见 (院办发〔2016〕12号 )

 本站   2016-12-20 10:10:18    

 


考研工作是本科教学应当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为充分调动本科生考研的积极性,营造浓郁的考研氛围,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开辟更为广阔的学生就业途径,现就做好我校本科生考研工作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加强领导

各学院应有一名院领导负责考研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考研工作方案、管理办法及激励政策,在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生进行宣传,指导新生在拟定职业规划时规划好考研事项。同时对准备报考研究生的三年一期的本科生具体落实考研工作方案。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提供与考研相关的动态信息,积极开展考研专题研讨活动,组织好考研学生迎考复习及各项准备工作,努力提高考研录取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助考研工作。

二、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网络、广播、宣传专栏、板报等媒体的作用,宣传在指导学生考研中的突出事迹和优秀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营造良好的氛围;学校每年定期召开考研总结与经验交流会,大力宣传与表彰考研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与个人。

三、改善条件

1.学校开辟并逐年增加考研专修教室,供考研同学复习专用。

2.学校图书馆开辟考研专用阅览室,并收集和提供考研信息及复习资料。

3.学校在每学年调整学生寝室时设定一定数量的考研寝室;准备考研的学生可自愿申请,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调整、安排。

4.学校负责考研课程中的英语、政治和数学等相关基础课程教学与指导,教务处根据各学院考研学生人数组班、公共课部具体负责制定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实施教学与指导。

5.学院负责考研专业课的教学与指导。考研教学与指导需组班开课的,学院拟定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实施教学与指导,考研学生在课程结束时经考核合格者,可比照本专业任选课获得学分。不需或者不能组班开课的,可采取专题辅导方式进行,学院拟定辅导方案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学院可根据学生专业课考研成绩,比照专业任选课,允许其获得相应学分。

6.考研教学与指导组班开课每门课程总学时一般不超过48学时,学校根据开课或专题辅导实际课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并按照现有规定发放报酬。

四、考核与奖励

1.学校把考研录取情况作为学院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2. 学校在注重考研业绩考核的同时,将对各学院(部)的考研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和相关部门在考研宣传、动员、报考、指导、后勤服务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等进行过程检查。

3.考核年度内考研录取率排全校前三名的专业,学校对其授予“人才培养成绩突出奖”,酌情给予物质奖励。学校对考研成绩上线率高的课程任课教师给予奖励。对考取研究生的学生给予2000元奖励,对考研总成绩达到报考学校复试线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奖励1000元。

此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链接见 /main/upload/201612/20/20161220101140977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