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级“十三五”重点学科及重点建设学科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站   2017-05-08 05:11:49    

校属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学科建设上台阶、上水平,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科研水平、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能力,推动学校办学实力与办学层次的提升,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校级“十三五”重点学科及重点建设学科的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建设目标

通过科学规划和重点建设,使我校学科特色明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队伍实力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引领校内其他学科的发展,一批学科具备进入省内同类学科先进行列的基础。

二、申报层次

本次申报包括校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两个层次,具体立项指标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三、遴选条件

(一)重点学科

1.有良好的建设基础,已形成2个以上具有较明显优势和特色的学科方向,具有较好的学科发展前景,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文化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2.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3.学科带头人年富力强年龄不超过60,学风正派、学术造诣,学术研究活跃,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学术队伍相对稳定,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年龄、学历、学缘、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中青年教师中硕博比较高。

4.有承担重点科研课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十二五”期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重大进展,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学术影响,与行业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目前承担多项高级别科研项目,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且预期可产生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5.具有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所需要的设施、资源和其他软硬件条件,以及支撑运行的物质基础,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具有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位于省内同类学科的前列,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6.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术研究气氛浓厚,学术交流活跃,教学与科研结合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高。

7.建设规划科学、可行,规章制度健全,实施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二)重点建设学科

1.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已形成2个以上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学科方向或科研方向,具有较好的学科发展前景,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创新,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文化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2.与社会相关行业企业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3.学科带头人年富力强年龄不超过65,学风正派、学术造诣,学术研究活跃,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学术队伍相对稳定,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年龄、学历、学缘、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有一定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中青年教师中有一定数量的硕博士。

4.有承担科研课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十二五”期间取得了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或研究进展,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与行业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目前承担多项科研项目,有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且预期可产生有一定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5.具有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所需要的设施、资源和其他软硬件条件,以及支撑运行的物质基础,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具有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较好

6.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学术研究气氛浓厚,学术交流活跃,能将教学与科研结合,人才培养质量较高。

7.建设规划科学、可行,规章制度健全,实施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四、遴选申报工作程序

(一)学院申报(4月30日前)

1.各学院(部)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水平,凝练学科队伍,积极组织各相关学科进行申报,填写《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附件1)、《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论证报告》(附件2)、《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任务书》(附件3),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支撑材料请按申报表顺序装订,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教研项目:提供批文的首页和项目所在页的复印件

2)论文:提供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的复印件

3)专著、译著、教材:提供封面、扉页、版权页、目录和封底复印件

4)专利:提供专利授权书复印件

5)科研奖励及教学成果奖: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人才培养:提供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学生获奖等复印件

7)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项目合同、专利转让协议等

8)其他材料:其他反应学科水平的材料

2.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进行,各教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遴选申报1-2个重点(建设)学科。

(二)专家评议推荐(5月10日前)

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情况,推荐一定数量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立项名单。

(三)审批认定(5月30日前)

校务会对专家推荐名单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董事会审批后,向全校公示一周,若无异议,由学校批准发文认定。

五、经费投入

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期为5年,建设期内,学校将逐年投入一定建设经费。

六、绩效评价

学校每年将组织专家对立项建设的重点(建设)学科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对建设成效显著,评价为优秀的学科,将按以拨代奖的形式,给予学科一定经费奖励,对于建设成效差,评价不合格的学科,将责令整改,停止划拨建设经费,甚至取消立项资格。

七、工作要求

1.本次校级重点(建设)学科按二级学科申报,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4)规定填写。

2.各学院要将《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论证报告》、《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任务书》一式三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一份,于4月30日前交科技产业处计划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33984402@qq.com。联系人:卢海燕,联系电话:15576164051。

3.各学院(部)应有效整合全校相关力量,选择具有一定实力的学科申报,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科对申报材料要进行科学论证,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

4.校级重点(建设)学科是申报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的重要对象,对学校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十三五”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的申报工作,精心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同时严格自律,确保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内容的真实性,并以此为契机,狠抓本教学院(部)学科建设,增强自身的学科核心竞争力,切实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

2.《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论证报告》编写提纲

3.《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十三五”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建设任务书》

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main/upload/201705/09/20170509103938687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