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南省高等教育评审专家的通知

 本站   2019-06-05 08:37:44    

各普通本科学校:
为做好湖南省高等教育相关项目评审工作,我厅拟建立省级高等教育评审专家库,从中抽选评审专家承担评审任务,现就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高等学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2.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为学校优势学科专业专
家,在本专业领域教学改革研究方面具有一定权威。
3.公道正派,秉公办事,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强。
4.愿意承担省教育厅的评审工作任务,服从安排。
二、遴选办法
1.推荐数量。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2 年)》中的 92 个专业类分类推荐,每个专业类各高校最多可以推荐 10名专家。
2.推荐办法。请各高校在适当范围内组织推荐,并严格按条件择优遴选,宁缺毋滥。
3.时间要求。请各高校认真填写专家推荐表(附后),加盖学校公章,于 6 月 10 日前将推荐表的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起报送至我厅高教处邮箱。联系人:曾思亮、章莎;联系电话:0731-84720851,电子邮箱 270959787@qq.com。
4.我厅将严格按照专家遴选条件,认真审核学校报送推荐的人选,按标准建立评审专家库。对不符合条件的人选将不予遴选。
附件:湖南省高等教育评审专家推荐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6月3日

附件:/main/upload/201906/05/2019060508391296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