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本站   2020-12-02 10:50:56    

 

 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加快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省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目标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认定指标,我校可推荐申报认定省级一流课程15门,包括精品在线开放(线上一流)课程2门、线下一流课程4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6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2门。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必须是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除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外,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运行和完善的本科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可放宽到一期及以上,时间截至2020 年 12 月 31 日)。原则上每个专业可申报一门课程,“一流”建设专业可申报2门课程;每个学院每个类别至少申报一门课程。

2、精品在线开放(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等五类课程申报的基本要求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执行(见附件)。

三、评审办法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及认定标准,学校组织专家对五类课程的教学团队、课程建设质量等进行量化评审,择优推荐。

四、激励措施

1、增加学院(部)年度绩效考核教学加分项中省级一流课程立项的分值,获得国家级一流课程立项的学院当年度教学考核直接满分,并可申请特殊贡献加分。

2、原则上课程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副高级以下职称教师应与教授合作申请,如果主持人为教授的,按照课程实际参与情况,第一参与人可认定为课程共建主持人,职称评审加分时,与主持人等同。

3、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的主持人(含共建主持人),在职称评审时,给与政策优惠。

4、对各级立项建设的一流本科课程加大经费支持。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研读省教育厅文件和认定标准,统筹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类别,认真组织,推动教师积极参与,做好院内推荐选拨,形成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的教学改革氛围。

2、各学院(部)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附件中的《湖南省线下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湖南省线下一流课程认定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研科。

3、各学院(部)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附件中的《湖南省一流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非线下课程)》一式一份;四类一流课程申报书一式六份、附件材料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一式一份(每门课程的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连同电子版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main/upload/202012/02/202012021523483569.pdf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