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本站   2023-10-31 04:49:13    

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我校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第9周—11周进行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学校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各学院(部)教学院长组成期中教学检查小组,负责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采用学院(部)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检查内容

1.学院资料: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学院教学工作会议记录、学院开课计划、院领导听课、巡课记录。

2.教研室资料:教研室工作计划、教研室会议、活动记录,实践教学计划表、实习工作计划、指导书、实习工作总结。

3.实验室资料: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教学安排表、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日志、实验教学情况记录本、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记录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本、新开设的实验项目预做记录本、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实验(训)室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本。

4.教师教学资料:教案、教学PPT、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手册、听课记录(教案、教学PPT随机抽查,内容包括开学第一堂课至第10周需讲授的内容,抽检的教案、PPT检查前一天通知)。

5.学生学习资料: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实习报告)、实习鉴定表。

四、时间安排

9周—10周(10月31日—11月10日):学院(部)自查整改阶段。各学院(部)应成立自查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对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将自查整改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于11月10日11点前交至西校区43D-105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11周(11月13日—11月17日):学校检查。成立由学校教学督导、各学院(部)教学院长、教务处与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期中教学检查组,分为3个小组深入学院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与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五、学校检查工作流程

首先由教学院长汇报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然后检查小组根据内容分工进行检查评价,最后检查组反馈检查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没有教学任务的教学院长和教研室主任需要全程参与检查。

附件: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