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本站   2023-11-22 09:40:15    

各学院:

      根据教务处2023年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本学期11月22日-12月1日制定2023-2024-2学期本、专科开课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本科开课计划制定流程:教务处发布2023-2024-2学期拟开课计划(附件1)→各学院核对拟开课计划→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培养方案维护管理中纠错→并根据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含授课教师、授课时间、课时安排)→报送开课计划及相关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到西校区43D-105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初审→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教务处处长审批定稿。

      专科开课计划制定流程:各学院教研室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开课计划→根据开课计划填写附件2课程开设一览表(含授课教师、授课时间、课时安排)→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报送开课计划及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到西校区43D-105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初审→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教务处处长审批定稿。

      通识教育课程开课计划制定流程参照专科开课计划制定流程进行。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

      1. 2023-2024-2学期开课计划制订,本科2020-2021级各专业依据2019修订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本科2022、2023级各专业依据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专科2021、2022级按原有人培方案执行,专科2023级依据2022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

      2.各学院应安排专人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对开课计划进行审核,避免出现重复开课、漏开课等现象,确保开课计划中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如有调整或异动,请提交申请报告并填写《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理论教学开课计划课程变更审批表》(见附件2),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

      3.2023-2024-2学期开课计划的格式需严格按照教务处下发的模板(见附件1、附件2),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多教师授课的课程,须将课时分配到具体的教师。

      4.任课教师对上课时间、地点等有要求时,请填写在课程开设一览表中的“备注”栏。

      5.教材选用及征订工作将在开课计划完成后开展,预计于14-15周进行,本次教材选用及征订工作将使用教务系统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12月1日前将附件1、附件2及相关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稿)报送至西校区43D-105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柳惠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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