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发〔2017〕6号 关于做好本科专业教材评价的通知

 本站   2017-03-22 08:55:18    

各学院(部):

为了使我校教材工作更好地满足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相关指标要求,根据《教材建设与使用暂行办法》(湖应院发〔2017〕7号)文件精神,经教务处研究并报学校领导同意,决定开展本科专业教材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价对象:各本科专业各年级2016年下学期和本学期使用的理论课和实验课教材。

2.评价方法:各课程负责人在广泛征求本门课程全部主讲教师和相关学生对本门教材的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依照《湖南应用技术教材评价意见记录表》(附件1)的要求,中肯地写出对本门课程教材的评价意见,并填好此表(一种教材填写一份表)交所在学院(部)。

3.评价综合:各学院(部)收齐关于各本科专业各年级所有课程教材的评价意见后,对评价意见做好简要的统计分析。学院分专业填写《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专业教材评价统计表》(附件2)、公共课部将课程教材评价意见集中填表(一式两份,一份自存,另一份交教务处)。教务处要做好全校本科专业教材评价意见总的统计分析工作。

4.评价时间:①课程负责人分别于4月7日和6月7日以前完成2016年下学期和本学期本科专业各门课程的评价工作。②学院(部)应于6月15日以前完成2016年下学期和本学期本科专业课程评价综合工作。③教务处于6月25日以前完成全校本科专业教材评价意见总的统计分析工作。

5.评价处理:各学院(部)根据课程负责人对本科专业课程教材的评价意见,经研究,将评价好的自编教材推荐申报学校优秀教材奖,对评价不好的教材进行及时更换。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

附件见链接:/main/upload/201703/22/20170322085639233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