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院教发〔2019〕34号)

 本站   2019-12-04 08:57:10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规范管理,提高教材选用质量,更好的为教学服务,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上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性原则: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选用的教材要较好地体现本课程教学内容要求与内在科学逻辑,以及本课程与前驱和后继课程的外在联系,同时,也应有本专业的新进展和新成果内容。

3.优质原则:教材选用必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的原则,凡涉及“马工程”重点建设教材的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教材,其他课程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

4.多样性原则:有条件的专业、课程可配套选用电子、音像教材等,促进教材形式多样化。

5.师生意见第一原则:教材的选用尽可能做到多征求专业教师和学生的意见,选择师生感兴趣、喜爱的教材。

二、教材征订要求

1.根据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各学院(部) 安排教研室主任组织选订教材并填写《教材选用单》。表中的“课程名称”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一致,各项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各学院(部)应对教研室填写的《教材选用单》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各类教材符合教材选用规定。

2.本科专业所有课程禁用高职高专类教材。凡自编教材和国外原版教材,应单独提交报告,经论证审批后方可使用。

3.各专业课程的教材由专业教研室负责填写《教材选用单》,公共基础课程(思政类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高等数学、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创业基础等)教材由相应公共课教研室负责填写。各教研室主任为教材征订第一责任人,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4.对于近三年出版,且师生没有提出异议的教材,不得随意更改。对于确因课程计划调整、教学内容更新,以前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需要,或者师生意见大、版本陈旧的教材,可以由任课教师填写《教材改选申请表》改选教材。教材改选至少要有2位以上的教师在查看原版教材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给出改选意见,然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各院(部)院长(主任)审定签字,送教务处审批,最后将“教材改选申请表”送教材科备案。手续完备才能重新选用教材。(申请2020年上学期教材改选之前,请参照“2019年上学期师生意见大或版本过时的教材统计表”。)

5.凡已经审批采用的我校教师自编、参编的优秀教材均可选用,但必须在教材订购单上说明。严禁私自选用没有通过申报审批的自编、参编教材。

6.所有选用的教材都要符合教材选用五项原则,在此前提下尽量选用单价低的版本。

7.要增强责任意识,杜绝漏订、错订和重订等情况的发生。如因工作的疏忽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将视情况给予200元-2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三、教材征订流程及时间安排

1.教务处教材科下发教材选用通知后,各院(部)以教研室为单位召集教师选用教材,分教研室填写《教材选用单》(附件3)。对需要改选的教材各教研室还需填写《教材改选申请表》(附件4),学院汇总后填写《教材改选汇总表》(附件5)。

2.针对本学期开设课程选用的教材,各院(部)要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对于师生意见大,需改选的教材要填写《师生意见大且版本过时的教材统计表》(附件6)。

3.以上表格,请各院(部)于2019年12月13日前交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到教务处及教材科,教务处审核完毕后由教材科组织教材征订。

4.为节约学校资源,各院(部)在放假之前收齐本期所属教师领用的教材、配套教辅用书及工具,妥善保管,便于2020年下学期能充分利用。                                                                

 

附件1: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暂行办法

附件2:教材选用征订流程

附件3:教材选用单

附件4:教材改选申请表

附件5:教材改选汇总表

附件6:师生意见大且版本过时的教材统计表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4日

链接见:/main/upload/201912/04/20191204085706126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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