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实践育人学分考核评价办法(院发〔2015〕21号) ,〔2015.4.10〕

 本站   2015-04-10 03:52:02    

 实践育人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一个很好的结合点,是充分发挥学校、社会的教育资源及其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把课堂传授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得社会实践经验、实践能力为主的生产、科研和各种社会活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育人模式。为使这一模式取得更好的育人效果,根据学校《关于推进大学生进社区进企业参加社会实践试点工作意见》(院发[2015]6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践育人坚持以德育为宗旨,以培养大学生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以提高创新创业和就业竞争能力为重点,以纳入专业实践教学学分管理为机制,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实践育人体系,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实践育人载体:社区、企业、农村

三、实践育人学分:3学分(48课时)

四、实践育人内容

1.社区实践。主要包括到社区开展社会调查、创新创业、勤工俭学,组织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综治巡查、扶弱助残、网格结对、义务辅导、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环境保护、艺术设计、文艺汇演等各种服务活动。

2.顶岗实习。主要包括有组织的到企业进行企业调查,参与创新创业,顶岗锻炼和专业实践活动等。

3.农村调查。主要包括深入农村了解乡情民意,组织有关的活动,对农村、农业、农民经济社会发展与建设进行调查等。

五、实践育人要求

1.进社区参加社会实践,要以社团、学生会和团委为组织形式或各学院派班主任、指导老师参与指导并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过程中财产与人生安全,要认真做好学生轮换的协调工作,防止出现空档。活动要建立台帐,对每个学生参加情况,包括时间、内容等详细记载,完成社区社会实践全过程后,学生个人要写出总结交各学院或学生工作处。

2.到企业参加顶岗实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或各学院有组织的进行,并派专业老师或班主任进行指导,在确保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创新创业、顶岗锻炼和专业实习,对参加时间、项目、效果要进行记载,学生个人要写出企业调查或实习小结,交各学院或招生就业处。

3.农村调查由学生自己选择,要预先制定计划,报学院批准,写出2个专题各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交学院。

六、考核评价标准

1.进社区、进企业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以时间计算为主,并考核学生是否写有活动总结,每一次记4课时(满16课时计算1个学分)。

2.开展农村调查的学生,一是必须经学院批准的才能计算学分;二是每篇调查报告计算1.5学分。

3.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交叉进行的,可交叉累计计算学分。

七、考核评价程序

1.学生工作处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由学生工作处考核评价,报教务处登分。

2.各学院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考核评价,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登分。

3.招生就业处组织的学生顶岗实习,由招生就业处考核评价,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务处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