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科生进行学业警示的通知( 院教发〔2019〕31号)

 本站   2019-11-01 08:22:47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促使学生重视学业成绩,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教务处按照分学期修读学分和入学以来累计修读学分对全校本科生的学籍进行了清查。目前,全校仍有330名学生有部分课程成绩不合格,少数同学已经达到学业警示条件(见附表)。

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修订的通知》的规定:“一学期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所修学分1/2及以上者,或入学以来,经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者,给予警示;一学年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年所修学分1/2及以上者,或入学以来,经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者,给予退学警示。”

根据上述规定,现有张玉麟同学经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学分超过30学分,给予退学警示;席俊博、向昕、谌梦丽、郭文静、雷婷、李欢、廖斯林等7位同学一学期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或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所修学分1/2,或经补考及重修后累计不及格学分超过20学分,给予学业警示。

请各学院本周内与以上学生进行个别谈话,并与家长逐一电话联系,作好相关记录。对给予退学警示的学生要通知家长到校面谈,同时要求学生撰写承诺书,承诺本人本学期认真学习,不再有任何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同时家长承诺经常督促学生学习。学生、家长均须在学生承诺书上签字。

 

 

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