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科生进行退学警示的通知 (院教发〔2019〕32号)

 本站   2019-11-01 08:32:52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促使学生重视学业成绩,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教务处对全校本科生进行了学籍清查。清查范围是本科生分学期修读学分和入学以来修读学分情况,截止本学期第一次补考,少数同学已经达到退学条件(见附表)。

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修订的通知》的规定:“一学期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所修学分1/2及以上者,或入学以来,经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者,给予警示;一学年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年所修学分1/2及以上者,或入学以来,经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者,给予退学警示;其后任一学年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仍达到该学年规定学分的1/2及以上者,或入学以来,经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40学分及以上者,作退学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现有伍全、卢海鳌、李彦、燕飞雄已经达到退学条件,应予退学处理,经学校研究,鉴于本次本科生学籍清理属于首次,对上述同学仅作退学警示处理。

请各学院本周内与以上学生进行个别谈话,并通知家长到校面谈,同时要求学生撰写承诺书,学生、家长在学生承诺书上签字,学生承诺本学期认真学习,不再有任何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家长承诺经常督促,若不及格课程经重修考试后,不及格学分数达到10学分及以上,毕业生需延修,缴纳延修学费及学杂费等相关费用方可参加课程重修学习,否则,毕业生将做结业处理。

 

 

 

教务处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本科学生学籍处理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