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89号)和《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湖应院发〔2020〕1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研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研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大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内涵式发展
1.各单位要引导和鼓励广大一线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理论研究和探索实践,大力推进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
2.为加强创新创业和就业指导工作,助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积极作用,学校组织遴选及推荐立项部分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项目由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申报。
(二)项目立项程序
1.申报工作。各学院要组织教师认真研读文件要求,针对本科教学工作的实践,研究新方法,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申报人申报教改项目一律先填写《2021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申报者需符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条件。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行政部门、实训中心申报材料交教务处。
各学院收齐申报材料后,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院级评审,确定校级一般项目和推荐校级重点项目(排序),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按计划(附件1)向学校推荐并统一递交申报材料及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6)至教务处。校级一般项目经学校评审专家组复核立项;校级重点项目经学校评审专家组评审、主管教学校长批准立项,在校级重点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党政办发文。推荐省级项目的按《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填报。
2.申报计划。按职工人数及教改项目完成情况分配计划,并根据各单位教研教改执行情况(包括教改项目、教研活动、教学竞赛等)给予计划奖惩,各单位总计划为申报计划+奖惩计划,详情见申报计划表。
3.遴选与评审。学校按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校级遴选与评审。原则上,在各单位推荐的教改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立项数量占三分之二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并立项一定数量实践教学类项目。在所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省级教改项目。
4.公示与推荐。校级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项目并立项校级项目。
(三)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要求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其中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每个项目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二、项目结题验收
1.结题材料。申请结题的省级项目主持人应填写《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校级项目主持人填写《2021年湖南省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申请项目结题报告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单独文件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2.结题程序。结题材料交各单位初审,初审结果为通过验收(分优秀、合格两个等次)、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种。初审后,各单位签署意见,将结题材料以及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7)、成果统计表(附件8)交教务处,教务处根据结题要求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结论意见。
三、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统一将申请立项与结题的材料、申报与结题汇总表、成果汇总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于8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马宁,邮箱1640178159@qq.com。
附件1:各单位申报计划表
附件2:2021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4: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5:2021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6: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7:课题结题汇总表
附件8:成果统计表
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