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示范课观摩活动月的通知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与教学水平,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校示范课观摩月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示范课观摩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敏
副组长:王卫霞
成员:各教学院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
各教学院(部)应成立本学院示范课观摩活动月工作组,负责本院示范课的选拔、组织全院教师参加观摩活动等工作。
二、参加对象
全校所有任课教师
三、活动内容
1.本次示范课观摩活动月,由各教学院(部)遴选、打磨一堂能代表全院最高课堂教学水平的示范课。示范课要求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将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能准确把握所授课程和使用教材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及时将相关学科专业的新知识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新成果融入课程教学;能科学选用教学策略、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正确运用各种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有效调控课堂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教学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2.各学院(部)组织全院教师观摩听课,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研室至少选择一堂示范课进行观摩。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听课、评课。
四、活动时间
1.活动时间
10月18日-11月18日
2.具体安排
请各教院(部)提前两天将示范课具体课节报教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课节安排能保证全院教师参加观摩。
时 间 |
学 院(部) |
10月18日 |
农林科技学院 |
10月20日 |
经济管理学院 |
10月22日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0月25日 |
设计艺术学院 |
10月27日 |
信息工程学院 |
10月29日 |
机电工程学院 |
11月1日 |
外国语学院 |
11月3日 |
文化传媒学院 |
11月5日 |
创新创业就业学院 |
11月8日 |
体育与健康教学研究部 |
11月9日-11月18日,各学院针对本次示范课观摩活动进行研讨、总结。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专题进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展示出一堂高水平的示范课。
2.要组织好本院教师积极参加示范课听课,通过观摩活动,引导全体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研究,切实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
3.学校将对本次参与示范课观摩活动的优秀授课教师给予奖励;对活动组织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
联系人: 符赛芬 电话:1510736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