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曹璐等14名同学进行学业警示的通报

 教务处   2021-12-06 10:26:00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促使学生重视学业成绩,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教务处对全校本专科生进行了学籍清查。清查范围是学生分学期修读学分和入学以来修读学分情况,截至本学期重修考试,全校仍有713名学生有部分课程成绩不合格,曹璐等14名同学已经达到学业警示条件(见附件)。

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学籍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修订的通知》的规定:“一学期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期所修学分1/2及以上者,或入学以来,经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者,给予警示;一学年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该学年所修学分1/2及以上者,或入学以来,经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30学分及以上者,给予退学警示。”

根据上述规定,现有曹璐、岑加亮、何炳蔚、刘乐、佘沅浩、王琴等6名同学经补考及重修后不及格学分超过30学分,给予退学警示。胡博鹏、蒋会红、刘震宸、莫丹、徐盛源、张帅坚、赵凯、陈馨怡等8名同学一学期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学分超过20学分,给予学业警示。

请各学院本周(12月6日-10日)内分别与以上学生进行谈话将警示通知书交本人签收,并与家长逐一沟通联系,做好相关记录。对给予退学警示的学生要告知家长学校管理规定和学生面临的退学风险,并要督促学生认真学习,及时参加重修将不及格科目考试合格,不能再增加不及格考试科目。

附件详见《关于对曹璐等14名同学进行学业警示的通报》(院教发〔2021〕8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