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休学期限届满的学生办理复学手续的通知
教务处
2021-12-10 05:23:13
各学院:
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湖应院发〔2020〕57号)规定: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应持有关证明向所在学院申请复学,并报教务处批准后,随相同专业的相应年级修读,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又无不可抗力正当事由者,视为放弃复学。
一、休学期限届满学生名单(见附件)
截止12月10日,学校共有11名学生休学期限届满,请相关各学院督促学生于2021年12月15日前办理复学手续。
二、办理复学流程
学生复学需填写《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籍异动审批表》(在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网站主页“下载中心”下载),持有关证明,经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因病休学的学生,必须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已恢复健康证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需延长休学期限的,应书面陈述原因,经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逾期未办理处理
逾期未办理复学手续且未说明原因的学生,各学院根据《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湖应院发〔2020〕57 号)文件规定,将处理结果报送教务处。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休学期限届满学生名单(截止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