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整改通知

 教务处   2022-06-07 09:14:25    

各学院:

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根据湖应院发〔2021〕176号《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规定:实践教学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由学校主管教学校长签字同意,签订协议。

经检查发现各学院报送过来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存在以下问题:

1.签订的协议不符合要求;

2.协议到期;

3.无法提供合同协议(电子档和纸质档)。

请协议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合同不符合要求的学院使用“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模板)”进行相应整改,并将整改合格的协议电子稿发送到教务处熊曾老师(钉钉)。

报送时间:截止日期 2022年6月15日

报送地点: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3D-105室

联系方式:熊曾,0736-738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