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检和结题的补充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和《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教发〔2020〕1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202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清理情况作出通报(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与中检通告
1.所有逾期未中检或未结题教研教改项目(附件1、附件3)必须按《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检和结题工作的通知》(院教发〔2022〕38号)文件要求向教务处申请中检、结题,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学校组织审查,省级项目学校审查后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2.已到期需中检或结题项目必须接受中检或结题(附件2、附件4),如有特殊原因需延期中检或结题的项目需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交延迟结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3.已申请过延期结题的项目不能再次申请延期结题,未提交延期结题申请和未批准延期结题的项目,将按“撤项”处理。
4.所有中检或结题材料经各单位初审后于5月12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二、撤项
以下情况将按撤项处理。
①课题达到结题时间,未申请和批准延期结题的项目;
②研究成果存在违反科研诚信或学术不端行为;
③未开展相关实质性研究工作。
凡被撤项的项目,学校将撤销项目财务账户,并结合经费来源的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项目主持人信息将纳入学校教研教改不诚信名单,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研教改课题。
联系人:余佳琳、涂恒煜,联系电话:0736-7385222。
附件:
1.逾期未结题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2017-2021年)
2.到期应结题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2017-2021年)
3.逾期未中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2017-2021年)
4.到期应中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2017-2021年)
(详见:院教发〔2022〕57号 关于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检和结题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