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的文件规定,为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的网上操作和管理,学校依托“‘格子达’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开展我校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从第七学期开始部署与安排,实行校、院、教研室三级管理。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授予学士学位均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应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章、制度,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要求和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监督和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注重对青年指导教师的培养,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加强对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过程的检查。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过程管理
在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一)严把选题关:选题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选题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生产实际、专业发展现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拟定。选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也可由学生提出,经专业教研室集体讨论通过,报学院审批确定。题目大小、难易程度要适当,涉及的知识面、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在校应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设计(论文)工作。原则上“一人一题”,严格控制课题的重复率,确有价值的重复性选题,在内容和要求上应作适当地改变。选题要尽量做到“真题真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率应达到50%以上。
(二)加强开题论证:各专业应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会,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加强写作辅导: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工作。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应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学院要组织做好阶段性的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
(四)加强中期检查: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表,各学院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各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性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以学生汇报、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了解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集中帮助学生判断和解决,对所做课题进行集体指导,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给予警示并加强指导。
(五)严把答辩关: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在所需材料齐全,指导老师同意下方可参加答辩;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三、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实施、答辩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督,工作要落在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二)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位教师指导本科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
(三)各学院将经过审查后的题目按学生人数,以不少于1:1.2的比例向学生公布,实行“双向选择”。
(四)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直接执教者,务必做到及时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根据细则自定)、开题报告,并给予评阅;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坚持原则,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防止抄袭、剽窃;认真评阅论文,写出客观评语。
(五)各学院要组织好初期、中期和后期阶段性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按合格评估要求提交相关归档材料。
(六)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进行总结,写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及分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选题(分析与社会、生产、工程、实验等实际课题紧密结合的题目比例等)、指导教师工作情况、设计(论文)质量情况、学生总体水平分析、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等。
(七)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要严格控制标准,成绩应成正态分布,优秀比例一般控制在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10%左右,最多不超过15%。优秀和良好总比例控制在50%以内。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须在成绩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中产生,由学院按照不超过专业毕业学生人数的3%向学校推荐,参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八)教务处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进行抽查,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进行全面监控。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与督导,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九)为预防和规制学术不端行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实行校、院两级检测制度。凡文章整篇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设计(论文)不允许进入答辩环节,对于文字重复率过高的论文将分别要求整改、延期答辩等处理。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表
五、其他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论文抽检工作要求,请各学院从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意识形态以及论文查重等方面严格毕业设计(论文)审核,提前做好材料归档等抽检准备工作。
(二)通知未尽事宜,各学院可自行查阅《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或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反馈联系。联系人:曾人君,联系方式:钉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