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规范教材征订,认真执行《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规定(湖应院发〔2020〕144号),提高教材选用质量,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性原则: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选用的教材要较好地体现本课程教学内容要求与内在科学逻辑,以及本课程与前驱和后继课程的外在联系,同时,也应有本专业的新进展和新成果内容。
3.优质化原则:教材选用必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的原则,凡涉及“马工程”重点建设教材的课程(包括思政课程、通识类课程、文学、艺术、经管类部分专业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教材,其他课程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
4.多样性原则:有条件的专业、课程可配套选用电子、音像教材等,促进教材形式多样化,但一门课程只能征订一套纸质教材。
二、教材征订要求
1.教材选用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否则不得选用。
2.本科专业所有课程禁用高职高专类教材。凡自编教材和国外原版教材,应单独提交报告,经论证审批后方可使用。
3.对于近三年出版且师生没有提出异议的教材,不得随意更改。对于确因课程计划调整、教学内容更新,以前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需要,或者师生意见大、版本陈旧的教材,可以由任课教师填写《教材改选申请表》改选教材。教材改选至少要有2位以上的教师在查看原版教材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给出改选意见,然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各学院(部)院长(主任)审定签字,送教务处审批,最后将“教材改选申请表”送教材科备案,手续完备才能重新选用教材。
4.凡已经审批采用的我校教师自编、参编的优秀教材均可选用,但必须在教材订购单上说明。严禁私自选用没有通过申报审批的自编、参编教材。选用自编教材的需同时将政审材料作为附件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5.所有选用的教材都要符合教材选用原则,在此前提下尽量选用单价低的版本。
6.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完整,无缺项,表中的“课程名称”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一致。
7.要增强责任意识,杜绝漏订、错订和重订等情况的发生。如因工作的疏忽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将视情况给予200元-2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8.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精神,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相关课程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具体教材名单见附件1)。
三、教材征订流程及时间安排
1.任课教师选择教材→教研室主任填写附件2《教材选用单》并审核签字→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名盖章→报送附件2《教材选用单》(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到西校区43D-105教学运行科初审→教务处分管处领导审核→教务处处长审核→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对需要改选的教材各教研室还需填写《教材改选申请表》(附件3),学院汇总后填写《教材改选汇总表》(附件4),以及获奖教材及新教材自编教材选用情况统计表(附件6)。
2.针对本学期开设课程选用的教材,各学院(部)要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对于师生意见大,需改选的教材要填写《师生意见大且版本过时的教材统计表》(附件5)。
3.请各学院(部)于4月14日之前将电子稿(初稿)交到教务处,最终定稿及纸质稿(签字盖章)请于4月27日之前上交,教务处审核完毕后由教材科组织教材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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