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05-31 05:13:57    

各学院(部):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考核命题工作,加强试卷过程管理,结合我校当前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本次考核命题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落实。

一、命题、制卷与试卷管理

(一)考试类课程

1.命题原则:考试命题要根据本课程的《教学大纲》制定“双向细目表”。制定“双向细目表”的原则是:①试题的知识点覆盖面不能低于本课程教学内容(章)的80%;②试卷章节分值比例与大纲中章节课时比例基本一致;③主、客观题比例不低于6:4;试卷一般按答题时间为120分钟的题量命题,试题既要保持难易适中,又要能体现一定的区分度。

2.命题:双向细目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命题。①各门课程在命题时应拟定覆盖面、试题量、难易程度相当的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的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同时,本年度试卷与前三年试卷重复率不得超过30%;②使用同一套《教学大纲》的课程试卷应相同;③A、B两套试卷使用同一个双向细目表;④题量适中,题型不低于4种,难易度适宜,主观题与客观题的比例≥6:4;试题分值设置合理(名词解释≤3分,选择、判断、填空题原则上不超过1分;主观题每个采分点不超过2分);⑤试题要严谨明确,避免产生多义、歧义或误解的情况;试卷插图要准确、清楚;⑥同时每套试卷必须拟定配套的参考答案,参考标准答案要求科学、明确,评分标准要准确、合理,主观性试题要明确给出采分点答案,并给出相应的分值(分步骤的试题,要标注每个步骤的得分) 

3.命题审核:出卷老师完成试卷命题后,将试卷及参考答案送交学院审核,认真填写“试卷审批表”,学院审核通过后(签署审核意见、签名)方可印制试卷。

4.制卷:教务处统一组考的公共基础课考试试卷由课程归属学院(部)安排专人于考试前两周交教务处统一制卷;学院(部)组考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试卷和考查试卷由课程归属学院(部)于考试前一周交教务处统一印制。

(二)考查类课程

采用试卷方式考核的课程,可参照考试类课程“考试命题”的相关要求执行。以提交论文、设计或作品等形式考查的课程,可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选题或任意选题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须提供详细的评分细则。

二、命题工作要求

1.每门课程试卷均需要填写《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课程考试(查)试卷审批表》(见附件1),《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见附件2);附件1、附件2及A、B两套试卷均需命题教师签字—教研室主任审核—分管教学院长审批,于考试前两周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随同参考答案,所有材料学院自行留存一份存档,整理后放入试卷袋中,并在试卷袋封面相对应处划√”)。注意:《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的填写时间必须早于A、B两套试卷上教师签字确认的时间,且时间间隔必须大于2天;《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课程考试(查)试卷审批表》的填写时间可以与A、B两套试卷的上教师签字确认的时间一致,也可以在其之后。

2.所有考核课程均需提供纸质和Word电子版资料,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内容格式保持一致。

3.上交教务处的Word电子版资料均需要通过U盘拷贝到教务处,不可通过网络传输。

4.Word电子版资料文件命名方式为:课程名称+材料名称(如AB卷、参考答案、双向细目表、试卷审批表)+命题老师,如:会计学+A卷+张三,会计学+双向细目表+张三。

三、组织安排

1.各学院(部)院长是命题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院的考试命题负总责;教学院长负责考试命题的工作协调;教研室主任具体组织任课教师命题和质量验收;教务干事协助教学院长完成命题考试的工作联络。

2.严格保密工作。所有参加命题人员一定要严守纪律,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特别防范以辅导名义泄题。发现泄露者,将按照《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差错和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湖应院发〔2021〕167号)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1: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