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应用技术学院第十五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于2010年由教育部科技司、共青团中央学校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卫星导航系统管理办公室联合发起举办。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已顺利开展了十四届,并更名为“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大赛聚焦青少年群体,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培养创造力和实践能力,逐步成为我国空天科技领域青少年科技创新与科普教育的重要活动。第十四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在河南郑州召开,从省级选拔赛脱颖而出的1191支队伍、1800余名优秀学生参加了该届全国总决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工程总设计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杨长风等80余位院士参加了开幕式。总决赛期间,大赛组织单位还举办了6场“院士专家进校园”科普活动。
按照大赛赛程及学校的统一安排,现决定组织该项竞赛的校内选拔赛,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湖南应用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二、参赛要求及竞赛内容
(一)申报要求
1.全校在校本科生,允许专科生、高职生参赛,鼓励跨学科组队参赛。
2.团队参赛作品要求:
(1)团队作品的参赛人数应按照各赛项规则要求,不得超出;团队成员应来自同一省级赛区、同一学段。
(2)团队作品应明确第一作者,其他为合作者;团队作品应为团队成员合作共同完成。
(3)团队成员信息应在申报表中填写,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添加或修改成员。
(4)团队作品与个人作品不能相互转换。
3.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人数应按照各赛项规则要求,不得超出;指导教师应为在职教师,遵守“北斗杯”大赛参赛须知,对辅导的参赛作品的真实性、科学性以及参赛行为的规范性负责。
(二)竞赛内容
大赛共设置体验类、创意类、创新类三类比赛,具体如下:
1.体验类。以理解知识为主。以“北斗”基本概念为核心,向空天及相关领域延伸,青少年学生通过知识学习、探索体验,引发对“北斗”等空天科技的兴趣和热爱。
2.创意类。以运用知识为主。以“北斗”知识为核心,向空天及相关领域延伸,青少年学生通过创意设计、创意制作,提升对“北斗”等空天科技的基本认知能力。
3.创新类。以把知识转化为能力为主。鼓励“北斗”及其他空天信息领域与相关行业应用融合,拓展或创新应用场景,探索解决现实问题,开发青年学生科技创新潜能。
三、参赛须知
(一)参赛原则
1.本次大赛为全国性公益大赛,不收取参赛者的报名费、培训费等费用。
2.每名参赛选手只限参加一个赛项,且只能参加一次省级选拔赛。
3.若发现参赛作品有抄袭、雷同和一稿多投行为,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奖项。
(二)比赛规则
具体赛项内容及规则详见大赛官网(www.beidoucup.com)、大赛公众号“北斗杯”及湖南赛区公众号“北斗杯湖南赛区”。
(三)报名及提交作品
1.校赛准备阶段:5月16日至6月16日
2.报名及作品提交阶段:6月16日至6月17日
竞赛为团队赛,以小组为单位(1—4人)填写电子档报名表,并和作品于6月17日前发送至大赛组委会QQ邮箱:3224465717@qq.com。咨询QQ:3224465717。
3.校赛作品评审:6月19日至6月20日
4.省赛备赛:6月22日至8月1日
5.评审程序
本次竞赛形式:提交作品,组织专家进行校初选,校决赛路演为现场答辩和现场展示。
四、奖项设置
校赛对参赛作品根据评分标准,由评审团集中评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获奖比例占参赛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作品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作品总数的30%,并评选优秀指导老师。
五、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作品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作品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但对参赛作品内容摘要汇编和科学幻想绘画的出版、发行和参赛作品内容公益性宣传的权利属于大赛主办方。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