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院教发〔2020〕61号)
各学院(部):
为规范教材征订,认真执行《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规定(湖应院发(2020)144号),提高教材选用质量,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现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适用性原则: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2.科学性原则:选用的教材要较好地体现本课程教学内容要求与内在科学逻辑,以及本课程与前驱和后继课程的外在联系,同时,也应有本专业的新进展和新成果内容。
3.优质化原则:教材选用必须坚持以质量为标准的原则,凡涉及“马工程”重点建设教材的课程(包括思政课程、通识类课程、文学、艺术、经管类专业部分专业课程)必须使用“马工程”教材,其他课程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以及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
4.多样性原则:有条件的专业、课程可配套选用电子、音像教材等,促进教材形式多样化,但一门课程只能征订一套纸质教材。
二、教材征订要求
1.根据2020-2021学年第二期教学任务,各学院(部)安排教研室主任组织选订教材并填写《教材选用单》。表中的“课程名称”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一致,个别教材名称与课程名称不一致的,只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亦可;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完整无缺项。各学院(部)应对教研室填写的《教材选用单》进行认真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报教务处,以确保各类教材符合教材选用规定。
2.本科专业所有课程禁用高职高专类教材。凡自编教材和国外原版教材,应单独提交报告,经论证审批后方可使用。
3.各专业课程的教材由专业教研室负责填写《教材选用单》,公共基础课程(思政类课程、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高等数学、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基础等)教材由课程承担教学单位负责填写。各教研室主任为教材征订第一责任人,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
4.对于近三年出版,且师生没有提出异议的教材,不得随意更改。对于确因课程计划调整、教学内容更新,以前选用的教材不再适应课程教学需要,或者师生意见大、版本陈旧的教材,可以由任课教师填写《教材改选申请表》改选教材。教材改选至少要有2位以上的教师在查看原版教材的基础上提出申请,给出改选意见,然后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各院(部)院长(主任)审定签字,送教务处审批,最后将“教材改选申请表”送教材科备案。手续完备才能重新选用教材。(申请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改选之前,请参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师生意见大或版本过时的教材统计表”。)
5.凡已经审批采用的我校教师自编、参编的优秀教材均可选用,但必须在教材订购单上说明。严禁私自选用没有通过申报审批的自编、参编教材。
6.所有选用的教材都要符合教材选用原则,在此前提下尽量选用单价低的版本。
7.要增强责任意识,杜绝漏订、错订和重订等情况的发生。如因工作的疏忽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将视情况给予200元-2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
三、教材征订流程及时间安排
1.教务处下发教材选用通知后,各院(部)以教研室为单位召集教师选用教材,分教研室填写《教材选用单》(附件1)。对需要改选的教材各教研室还需填写《教材改选申请表》(附件2),学院汇总后填写《教材改选汇总表》(附件3)。
2.针对本学期开设课程选用的教材,各院(部)要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对于师生意见大,需改选的教材要填写《师生意见大且版本过时的教材统计表》(附件4)。
3.以上表格,请各学院(部)于12月15日之前交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到教务处及教材科,教务处审核完毕后由教材科组织教材征订。
附件1:XXXX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单
附件2:教材改选申请表
附件3:教材改选汇总表
附件4:师生意见大且版本过时的教材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