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教学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及寒假工作的通知》(湖应党政办通〔2021〕60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下学期教学工作的开展做好充分准备,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1月5日-6日专业课程考试,7日-8日公共课程考试。
1.各学院(部)要做好考场和监考安排,强化监考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2.考试期间,各学院(部)要加大考场巡视力度,严格考场纪律,对违规作弊者,要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对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考试工作职责的教师,将按《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差错和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湖应院发〔2021〕167号)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期间,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监察处组建校考纪考风督查工作小组,将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督查,并随时对各个考场的监考、考试情况进行巡查。
二、阅卷、成绩及试卷归档工作
1.试卷评阅工作。试卷评阅按评估的有关要求进行,并按照《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考试工作条例(修订)》(湖应院发〔2021〕90号)文件执行。
2.成绩录入与提交。任课教师必须在1月12日22点前完成所有课程期末成绩的录入和提交工作。
3.试卷装订及归档要求。试卷装订依据《关于期末试卷批阅装订的规范说明》及《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第五点“试卷装订要求”,进行装订;1月15日前,试卷经阅卷老师自查,教研室主任审核,学院验收后,由学院集中存放试卷。
三、课表编排工作
请各学院(部)按照《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院教发〔2021〕85号)要求,按时完成课表的编排工作。
四、教学资料归档
根据评估要求,各学院(部)做好所有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严格按照学校各项教学文件,认真组织落实后期各项教学工作,以确保本学期期末各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