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教学场所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2-02-13 10:22:09    



各学院(中心):

2021-2022学院第二学期开学在即,为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和平稳运行,教务处联合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于2月16日至18日对学校教学场所安全工作、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督导抽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教室、实验(训)室、校内实习(训)基地(中心)

二、检查内容:

1.教室桌椅、教学用品、多媒体设备、电气设施、门窗安全、卫生环境等情况;

2.实验(训)室和校内实习(训)基地(中心)设施设备调试、实验材料保管与准备、危化物品暂存室和废弃物暂存柜的安全性检查、安全信息牌、消防设施与通道通畅、水电气设备安全、门禁监控、卫生环境、人员管理等情况。

三、检查流程:

1.各学院(中心)2月16号之前自行组织检查;

2.教学处联合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进行督导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督导安排:

督导人员:彭友林、傅新民、龚志强、罗勇、曾人君、熊曾(秘书)、杨荣(秘书)

时间安排:2月16日15:00-2月18日11:40

具体安排如下: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教学准备,深刻认识做好教学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自查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

2.请各单位于2月15日17点前,将《教学场所自查情况汇总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地址:西校区43D105室;联系人:熊曾;联系方式:0736-7385222(电话/钉钉同号)。

附件:教学场所自查情况汇总表(点击此处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