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院教发〔2022〕17 号)
各学院(中心、部):
为保证本科教学正常运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根据学校“十四五”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实验(训)、实验(训)课程的教学进程,按照实验室建设规划年度安排,满足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兼顾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按照“突出重点,满足急需,优化配置,分步实施”的原则,申报本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仅限对教学实验室项目的申报,纯科研用实验室申报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所有实验室建设项目需以学院(中心、部)为单位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充分论证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认真填写并按期提交申报书。
2.申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验教学需求及现有实验室使用现状开展申报工作,做好整体规划,考虑先进性和前瞻性、系统性和实用性,注意资源整合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3.申报单位应根据各专业建设和发展的情况,组织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员认真研讨实验室建设需求后,统筹确定实验室建设项目后,由申报单位统一组织申报。
4.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院系负责人、学科专业负责人或实验中心负责人,公共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部门负责人或实验中心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后统一汇总到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二)、《2022年度预算清单与汇总表》(附件三)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报送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各申报单位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由教务处汇总,并经过专家现场考察和论证评审,确定拟立项的项目名单后,列入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财务预算,根据总体安排和经费落实情况分步实施。
四、注意事项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申报书内容需经过前期充分地调研和论证,确保预算下达后能够及时进入实施环节。因论证不充分等影响到后续招标执行进度的,教务处有权终止项目的执行。
2.未按期申报项目的单位,将视为无实验室建设需求。除专业认证、实验教学急需等紧急情况外,2022年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实验室建设项目。
五、报送方式
报送格式:《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一)一式三份,《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二),《2022年度设备购置预算清单与汇总表》(附件三),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另电子稿发送到钉钉。
报送时间:截止日期2022年3月24日15:00之前
报送地点:教务处实践教学科43D105室
联系方式:熊曾,0736-738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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