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定于第5-6周进行课程补考,为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请各学院(部)认真遵照《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考试工作条例(修订)》(湖应院发〔2021〕90号)文件执行,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补考对象
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均应参加本次补考,舞弊和缺考的学生需要按照50元/科的标准缴纳补考费。
二、考试时间
全校公共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学院(部)协调完成。专业课程补考于3月20日-31日完成,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
公共课考核时间如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4月1日 |
上午9:00-11:00 |
思想道德与法治(本、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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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一)(本、专科) |
4月1日 |
下午15:00-17:00 |
大学英语(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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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一)(本、专科) |
4月1日 |
晚上19:00-21:00 |
高等数学A(一)(本、专科) |
4月2日 |
上午9:00-11:00 |
高等数学B(一)(本、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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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二) |
4月2日 |
下午15:00-17:00 |
大学计算机 |
4月2日 |
晚上19:00-21:00 |
计算机文化基础 |
三、考试安排
1.各学院准确统计参加本次补考人数,于3月20日前将考试安排表和参考学生名单交至教务处备案,并于3月24日前将舞弊和缺考学生的缴费凭证和缴费名单交至教务处。
2.原则上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2名监考人员。
3.各学院须在3月20日前将专业课补考试卷的纸质档交至教务处。
四、考试要求
1.考试严格按照《湖南应用技术学院考试工作条例(修订)》(湖应院发〔2021〕90号)文件执行。学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按时进入考场,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2.各学院(部)应在考前组织本学院相关考生开展考风考纪及诚信考试教育。考生不准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
3.各学院(部)应加强监考人员的管理,学院领导要加强本单位考核全过程的管理,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4.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本次考试工作进行巡视,重点检查本次考试组织保障、教师监考、考风考纪、考场环境等工作。
五、成绩登录
各学院(部)须于4月8日前完成所有课程补考的试卷阅卷与成绩登录工作,逾期未录入成绩者,按照《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差错和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湖应院发〔2021〕167号)处理。考试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话:0736-738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