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代码和学院序号、专业代码表及课程等代码等生成方法(院发〔2017〕12号),〔2017.4.19〕 教务处 2017-04-19 10:13:35 上一篇:关于学校各级负责人做好听课工作的暂行规定(院发〔2017〕6号) ,〔2017.3.10〕 下一篇:学校课程考试工作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