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程考试工作规定(试行)
1、课程考试分类
课程考试分为校考课和院考课两大类。
校考课:所有校选课。考试由教务处为主组织,各二级学院协助;
《高等数学》。考试由教务处主持,公共课部具体组织;
《大学英语》。考试由教务处主持,外国语学院具体组织。
院考课:除校考课以外的其他课程。考试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务处协调。
2、考试时间安排
校考课原则上安排在期末进行,院考课由各二级学院决定考试时间。原则上考查课随堂考,考试课在结束课的1-2周内考试。
期末原则上只安排4-5门课程考试(包括校考课《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在内)。
3、试卷出题要求
每门课程任课教师出三套试题(试卷A、B、C)。要求试题知识点覆盖广,题量适度、难度适中、区分度适宜、时长(120分钟),且三套试题保持基本相当,重复率不得超过20%。
4、试卷审核备案
任课教师出卷后,教研室主任审查,教学副院长审批,期末考试结束后由教务干事将本学院本学期的考试试卷整理好后交教务处备案存档。
强调教研室主任严格审查把关,教研室主任对试卷质量负主要责任。
5、试卷无缝交接
校考课由出卷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将试卷电子稿用U盘拷贝,考试前两周亲自送教务处交考试管理员严密保存,实现无缝交接。制卷、分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的工作人员保密进行,并封存在教务处保密柜里。
院考课由出卷教师所在教研室主任将试卷电子稿用U盘拷贝,亲自送所在学院教务干事严密保存,实现无缝交接。制卷、分卷由各二级学院组织人员保密进行,并封存于各学院保密柜里。
所有试卷交接严禁由网上传送或他人代送。
6、试卷印制责任
文印室对试卷印制过程负有保密责任,所有印制的试卷都要存放在保密柜里,不允许任何无关人员接触试卷。
学校要加强文印室的保密设防和设施建设。
7、试卷考前保存
各二级学院从文印室及时领取试卷,然后存放在保密柜里保存。
8、试卷保密要求
所有涉题人员都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学校对故意泄密和失职泄密者都将追究责任,按《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9、学生答卷批阅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认真及时的批改学生答卷。要求任课教师亲自批阅学生答卷,不允许学生参与答卷批阅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检查。
10、学生成绩评定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认真仔细的评定学生成绩。要求任课教师亲自完成学生成绩评定,不允许学生参与教学手册、教务系统登分等成绩评定工作,教研室主任负责抽查。
如发现有学生参与答卷批阅或成绩评定工作,一经查实,任课教师做教学违纪处理。
11、撰写试卷分析
按照学校试卷分析模板,针对各班学生答卷的具体情况分别撰写试卷分析。要求一班一分析。
12、期末考试安排
校考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院考课在教务处的协调下由二级学院自主安排。
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所有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各二级学院予以协助。
13、考场布置要求
每个考场按30-35人标准排位,二个大班分成三个考场。各考场均按学生学号顺序排位。
根据学校大教室的设施现状,原则上暂不安排大教室作为考场。
每个考场黑板上由监考教师写上如下内容:考试课程、考试日期和时间、学生班级及学号范围。
14、监考人员职责
(1)提前布置考场,做到考场干净,抽屉无物,课桌摆放整齐。另置一课桌于适当处,以便考生放置小件。
(2)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资料,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3)认真核对考生有效考试证件(考试证、身份证或学生证等),严防代考。
(4)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并要求考生认真参考、不得违规。
(5)当众拆卷,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答卷纸和草稿纸等。
(6)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
(7)预防考生违纪(夹带抄袭、偷看他人答案等)。如发现违规苗头,应及时提醒或警告学生,防止作弊。对作弊者按照《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院教发[2014]22号)进行处理。遵守考场规范。不看书报、不用手机、不打瞌睡、不抽烟、不说笑,不做任何不利于监考和考试的事情。
(8)回答考生对试题字迹不清等事项的合理提问。考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短暂离开考场,监考人员之一必须陪同往返。
(9)准确控制考试时间。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醒考生更好地把握剩余时间。
(10)考试结束,及时发出停止作答的指令。主监考负责收卷,副监考维持纪律,要求考生依次交卷离开考场。
(11)核对答卷份数与实际参考人数。
(12)及时妥善处理好考场突发事件。
(13)将答卷按学号顺序整理装订后,连同《考场情况登记表》等考试资料交教务干事验收。
(14)将有舞弊行为的学生交学院处理。
教务处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