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 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湘教通〔2019〕160号)

 教务处   2019-05-20 08:25:13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及广大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不断提高课程育人能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我厅组织修订了《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章程》,并就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以信息化教学竞赛为抓手,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探索实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教育,以现代信息技术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变轨超车

二、各高校要按照竞赛组委会具体安排,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参赛,在校内初赛基础上推荐教师参加省级竞赛。凡未组织校内竞赛活动的,一律不受理该校教师参加省级竞赛。

三、各高校应将教师教学竞赛获奖及其他相关教学成果情况纳入职务评聘、教学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逐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全面提高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

四、信息化教学竞赛章程以及其他具体事项,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网站(http://www.hneta.cn/)及时发布。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名额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9514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

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名额表

 

学校名称

参赛名额

学校名称

参赛名额

国防科技大学

4

湘南学院

2

中南大学

6

湖南科技学院

2

湖南大学

6

湖南城市学院

2

湖南师范大学

4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

湘潭大学

4

长沙学院

2

长沙理工大学

4

湖南工学院

2

湖南农业大学

4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4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

南华大学

4

长沙医学院

2

湖南科技大学

4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

湖南中医药大学

2

湖南警察学院

2

湖南工业大学

4

湖南女子学院

2

吉首大学

4

长沙师范学院

2

湖南商学院

2

湖南医药学院

2

湖南理工学院

2

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2

湖南工程学院

2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

2

湖南文理学院

2

湖南信息学院

2

衡阳师范学院

2

 

 

怀化学院

2

 

 

邵阳学院

2

 

 

总计

102

 注:1. 独立学院等高校可推荐1人参加复赛。

 2. 有智慧教室的高校可推荐1名在智慧教室应用智慧教育平台开设了一门课程的教师参加复赛,该课程参赛教师不计入限额。

 3. 各校根据限额推荐选手报名参赛,但同一复赛组别(文科组、理工组或实践组)不得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