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省教育厅高教处2015年工作要点的意见

 本站   2015-04-10 04:52:12    



       根据省教育厅高教处2015年工作要点,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今年教学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树立本科意识,创新教学管理理念,增强学校发展动力

1.充分认识学校升本对学校发展的积极意义,同时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树立本科意识,突出教学的中心地位。明确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凝心集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应用技术人才。

2.创新管理理念,建立完善校院两级管理制度,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3.根据学位点评估和教学水平合格评估的要求,注重教学过程管理,认真收集整理各种教学资料。

4.适应教学领域综合改革的需要,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培训和经验推介活动,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教师的教学能力。

5.落实经费投入,保证教学、管理的日常运行经费。

二、加强专业建设,培育特色专业,为地方经济社会服务

1.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今年申办5个新专业。新增专业要适应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符合“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学科交叉专业和社会急需的布点空白专业”的基本要求。

2.加强已有本科专业的建设,特别是今年新办的4个本科专业,要根据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的需要,引进招聘教师,建设必要的实验室和实训场地,购置必需的仪器设备,确保正常开课。

3.根据专业特点,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制定专业人才标准,通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落实“六业贯通”人才培养模式,全力培养应用型人才。

 4.落实教育部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通用标准,以专业建设带动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5.启动本科专业规范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水平。

 6.严格执行《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规范》(院发【2014】53号)。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保证教育层次和教学质量。

三、加强实验室和实习(训)基地建设,保障实践教学的开展

1.根据省教育厅高教处的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实训设施建设,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训)基地,完善实践教学条件,充分发挥其育人功用。

2.以校内实验实训平台建设为重点,分步骤、有重点地申报年度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

四、加大教学综合改革力度,大力开展教改教研工作

1.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省、市教改教研课题,及时总结推广教改教研成果,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适应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模式、方法,提高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改革课堂教学形式、方法,改变单一灌输教学状况,倡导研讨式课堂教学,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师生教学互动,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3.参与11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积极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参加2015年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学习校外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

 五、推进教学信息化,共享优质教学资源

1.利用校内网络设施和各种信息化手段,加强校内教学资源整合共享与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应用。

2.组织教师学习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相关课程,学习省级精品开放课程的相关课程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相关内容。

3.组织教师参加高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学竞赛。

 六、积极创造条件、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1.根据专业特点、组建各种课外兴趣小组,开展科研和小发明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学习氛围,培养学生创新学习能力。

2.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三年内有1-2项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研究实验项目。

3.加强对兴趣小组的指导,积极准备参加省级大学生各种学科竞赛活动。

 七、严格日常管理,大力加强校风、学风建设

1.认真执行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教学与管理,为两个评估打下基础。

2.贯彻落实《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学籍管理细则》(院发【2014】70号),严格学籍管理,营建良好的校风、学风。

3.加强学分管理,保证人才培养层次与质量。

 八、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1.适应学校发展需要,采用多种形式招聘、引进人才、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加强中青年教师培养,积极组织中青年教师参加各种培训,鼓励青年教师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

 3.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优秀管理人员担任教师,全程参与人才培养。

 4.加强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分期分批选派中青年教师到相关行业、企业培训锻炼,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5.注重教师队伍梯队建设,逐步形成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等较为合理的局面。

九、加强教研室建设,保障教学科研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教研室主任责任,促进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组织日常教学工作,积极开展教改教研活动。

2.加强教研室基础设施建设,配齐必要设备。

3.开展创建优秀教研室活动,今年进行一次教研室争先创优评比。

十、建立评价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质量监管

 1.落实二个评估有关教学质量的要求和教育部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通用标准,树立质量意识,提高教学质量。

 2.加强教学督导工作。成立机构,组织有经验的教师对全校教学进行检查督促。

 3.建立健全监管措施、学校、院(部)、专业、课程多层面对课堂教学进行监管,多层次对教师教学水平、能力进行考核。

 4.建立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施行领导听课、同行评教和学生评教三方面结合的评价机制,客观、公正评价教师。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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